妊娠是一个特殊阶段,
在对孕妇用药时
要从母婴两方面考虑,
权衡利弊,
以防用药不当,
确保母婴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孕产妇得了哮喘要
肿么办?
能放心地吃药吗?
作为女人,怀孕是件幸福的事情,但有哮喘的准妈妈该如何应对在孕期或者孕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哮喘发作呢?到底怀孕期间的哮喘会不会影响腹中胎儿?是否需要用药?同时,生活上又该注意什么呢?对于准妈妈的这些担忧,就让我们的药师来解答吧~
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重,多数病人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后缓解。
哮喘是影响孕妇的最常见的慢性病之一,大约4%-8%孕妇患哮喘,1/3哮喘患者因妊娠而加重,多发生在妊娠第24-36周。对于哮喘发作的孕妇,积极治疗比药物潜在的副作用更重要,治疗哮喘的主要目的是避免胎儿缺氧,妊娠期哮喘控制不佳、反复发作不仅对孕妇可引起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妊娠毒血症、阴道出血、难产,还可以对胎儿导致早产、胎儿发育不良、胎儿生长迟缓、过期产、低体重等不良影响。
治疗哮喘的药物及妊娠期
用药分级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一.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代表药物:布地奈德、氟替卡松、二丙酸倍氯米松。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是最有效的哮喘控制药物,ICS局部抗炎作用强,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可以显著降低妊娠期哮喘急性发作的危险,并且显著降低出院妊娠哮喘妇女的再住院率,停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是妊娠哮喘急性恶化的重要风险因素。在ICS中,仅布地奈德是目前FDA批准的唯一B级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其他ICS都属于妊娠C类药物。妊娠早期应用吸入布地奈德并不增加婴儿发生先天性异常的危险,也不影响育龄、出生体质量、出生身高和死胎率。氟替卡松和二丙酸倍氯米松为C类,二丙酸倍氯米松为卤化皮质激素,经雾化吸入或鼻腔内喷雾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哮喘和各类鼻炎,动物实验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并未观察到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如果哮喘患者在孕前使用的ICS不是布地奈德,但哮喘控制良好,仍可维持原有治疗,不一定要在怀孕后刻意换成布地奈德。ICS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感染,因此吸药后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
二.全身性糖皮质激素。代表药物:甲泼尼龙、泼尼松、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甲泼尼龙和泼尼松,属于C类;地塞米松和氢化可的松在妊娠早期为D类,妊娠中晚期则为C类。泼尼松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前,大部分可在胎盘内被11-β脱氢酶灭活,因此对胎儿影响很小。地塞米松因有明显的促胎儿肺成熟作用,被广泛应用于妊娠后期(28周至34周,近1周内有可能分娩)的孕妇,划为C类;妊娠早期(前3个月)应用地塞米松可增加胎儿唇裂和腭裂的发生率,一般人群为0.1%,而妊娠早期的孕妇上升至0.3%,划为D类。整个妊娠期间应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孕妇可增加先兆子痫、早产和低体重儿的发生率,不推荐首选。
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
一.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代表药物:沙丁胺醇、特布他林。沙丁胺醇(C类)、特布他林(B类),特布他林动物实验和早期孕妇使用均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是口服制剂剂量较大,可能引起孕妇心动过速,产后出血等。特布他林很少经母乳排泄,哺乳期妇女可以优先选用其吸入制剂。沙丁胺醇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表明小鼠应用本品,胎仔腭裂的发生率较高,且与剂量成正相关,孕妇应用本品可引起母婴发生心动过速以及一过性高血糖,由于沙丁胺醇可抵制子宫收缩,诱发产后出血,故分娩时避免使用。
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代表药物:福莫特罗、沙美特罗。福莫特罗、沙美特罗都属于妊娠C类药物,除重度持续性哮喘外,不建议加用LABA,目前LABA有孕妇安全性数据仍较少,只有在充分权衡利弊的情况下才可使用。GINA推荐仅当ICS增加至中等剂量水平后方可加用LABA,不建议LABA单药治疗。LABA长期大量使用可使机体受体数量减少或敏感性降低,导致药物耐受。
抗胆碱能药物
代表药物:异丙托溴铵、噻托溴铵。抗胆碱能药物主要包括短效的异丙托溴铵(B类)和长效的噻托溴铵(C类),作用较β2受体激动剂弱,起效较慢,对于不能耐受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患者可选用此类药物。动物与人类实验,尚未见异丙托溴铵有明显致畸报道,噻托溴铵要权衡利弊方可使用。
茶碱类药物
代表药物:氨茶碱。茶碱类药物有支气管扩张和抗炎作用,属于C类药物。对于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以选择低剂量茶碱,不作为首选;对于妊娠期中重度哮喘患者,只有当ICS不能控制时,才考虑联用LABA及茶碱进行治疗。茶碱的不良反应较多,如恶心、呕吐、失眠、心律失常等,茶碱类药物其治疗浓度与中毒浓度接近,可通过胎盘屏障,使母体和脐带血清中的茶碱浓度无显著异常,应用时须注意监测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及时调整剂量,以避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
代表药物:孟鲁司特、扎鲁司特。孟鲁司特和扎鲁司特都属于B类药物,可减少症状且不增加早产的风险,人类妊娠研究资料有限,不作为妊娠哮喘患者的首选药物,仅用于妊娠前已经应用该类药物治疗且效果显著的患者,或作为ICS的替代用药。
过敏介质阻释药
代表药物:色甘酸钠、奈多罗米钠。过敏介质阻释药为预防性治疗哮喘发作的过敏介质阻释药,均属于B类。此类药物与ICS相比,疗效有限,对于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者可选择使用,但不作为首选。
抗IgE抗体
代表药物:奥马珠单抗。奥马珠单抗(B类)是一组重组人化单克隆抗IgE抗体,具有阻断游离IgE与IgE效应细胞表面受体结合的作用。用于治疗经ICS/LABA治疗后症状仍未控制,且血清IgE水平增高的重症哮喘病人。可显著改善重症哮喘病人的症状、肺功能和生活质量,减少哮喘急性发作和糖皮质激素的用量,降低哮喘严重急性发作率和住院率。分子体积大,不易透过胎盘屏障,但该药仍是一种新药,缺乏充足的妊娠哮喘患者的临床数据,不作为首选。
如果您在用药过程中还有疑问,欢医院阳逻院区门诊五楼临床药学室,由资深药师为您详细解答。
文:王莉
审核:池卫明周芹
编辑: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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